長青志工係指領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印製志工服務證之65歲以上志工。
本案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一)松青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1年,服務時數達 120小時。
(二)松柏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服務時數達 360小時。
(三)松鶴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服務時數達 600小時。
(四)上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採計至111年6月30日止,且 65歲以前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納入評選。另本獎勵 目的為表揚長青志工對本府之服務貢獻,故僅採計於本 府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
(五)同等獎項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並應由松青獎、松柏獎、松鶴獎依序頒授。又,申請之志工於最近1年內需未獲頒本計畫任何獎項(例如:志工於110年獲頒松青獎,如欲申請松柏獎,除應符合該獎項評選標準外,最快要 112年才符合推薦資格,其餘獎項亦同)。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獎勵之志工,6/28(二)前提交報名資料給本校各運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