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第2學期臺北市石牌國中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申請時間:111年2月16日(星期三)~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二)申請地點:本校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請詳見附件。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附件二)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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