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院110年12月15日官院教平字第1100001674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該班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該院網站公告。
三、旨揭研習名額計160人,如曾參加該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
四、研習地點於該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國際會議廳,該院有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五、報名時間訂於110年12月21日12時30分至111年1月4日17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該院網站首頁點選 「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160人,備取20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六、錄取名單將於111年1月12日前於該院網站公布,並由該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七、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八、檢附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