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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註冊組 - 新生專區 | 2022-05-04 | 點閱數: 1267

一、本校111學年度新生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為第一波額滿,因無法容納所有設籍本校學區新生,將進行臺北市國小畢業生複審作業。

二、本校複審通知單掛號寄送國小教務處註冊組,由小學轉交學生家長,請依通知單說明(詳附件一)至本校辦理複審作業

三、若戶籍資料無法符合規定或無優先分發條件設籍資料無誤者則無須到校審查;未於期限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

四、複審地點:本校活動中心1F視聽教室。

五、複審日期及時間:111年5月9日(一)至5月12日(四)

入學卡編號

0001~0170

0341~0510

0681~0850

審查時間

5/9(一)上午

09:00~12:00

5/10(二)上午

09:00~12:00

5/11(三)上午

09:00~12:00

入學卡編號

0171~0340

0511~0680

0851

審查時間

5/9(一)下午

13:00~16:00

5/10(二)下午

13:00~16:00

5/11(三)下午

13:00~16:00

  • 配合防疫避免群聚,請依表前來辦理,若無法依規定時段前來,請彈性於其他時段辦理。
  • 進入校園須打滿新冠疫苗,並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等措施。
  • 中午12:00~13:00為休息用餐時間,恕無法辦理,感謝您的配合。

六、複審結果說明:

  1. 設籍資料仍不合格者(寄居、父母未與小孩同戶、檢附資料不全或過期等情形),不予分發、改分發,請於戶籍資料修正後逕洽設籍地之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或改分發事宜。
  2. 符合優先分發條件任一項者,得優先入學本校。
  3. 未具優先分發條件:(1)設籍合格者,依設籍條件、學生設籍日期先後依序分發至額滿為止。(2)設籍較晚未獲分發者,協助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

七、符合入學本校之新生分發名單及改分發名單將於5月24日(二),公布在本校網站「新生專區」。新生入學須知及注意事項或額滿改分發通知單亦將同時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遵照辦理。

**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七條規定:「同一門牌號碼分發額滿國民中學以一人為限。」同門牌號碼有2名或2名以上學生設籍,並同時申請入學本校,僅能錄取一位學生。(有此情形複審請詳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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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附件一-111複審通知單-設籍不符或異動.pdf
  •  
    2) 網附件二-111複審通知單-同門牌多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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