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1學年度新生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為第一波額滿,因無法容納所有設籍本校學區新生,將進行臺北市國小畢業生複審作業。
二、本校複審通知單掛號寄送國小教務處註冊組,由小學轉交學生家長,請依通知單說明(詳附件一)至本校辦理複審作業。
三、若戶籍資料無法符合規定或無優先分發條件、設籍資料無誤者,則無須到校審查;未於期限內提出證明文件複審者,視同放棄。
四、複審地點:本校活動中心1F視聽教室。
五、複審日期及時間:111年5月9日(一)至5月12日(四)
入學卡編號 |
0001~0170 |
0341~0510 |
0681~0850 |
審查時間 |
5/9(一)上午 09:00~12:00 |
5/10(二)上午 09:00~12:00 |
5/11(三)上午 09:00~12:00 |
入學卡編號 |
0171~0340 |
0511~0680 |
0851後 |
審查時間 |
5/9(一)下午 13:00~16:00 |
5/10(二)下午 13:00~16:00 |
5/11(三)下午 13:00~16:00 |
六、複審結果說明:
七、符合入學本校之新生分發名單及改分發名單將於5月24日(二),公布在本校網站「新生專區」。新生入學須知及注意事項或額滿改分發通知單亦將同時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遵照辦理。
**依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七條規定:「同一門牌號碼分發額滿國民中學以一人為限。」同門牌號碼有2名或2名以上學生設籍,並同時申請入學本校,僅能錄取一位學生。(有此情形複審請詳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