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 110 年 9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113804 號函。
貳、目的: 一、增進師訓班學員聽障教育專業的實務現場知能。 二、提供學員教育理論與實務驗證機會,擴大學習經驗。 三、瞭解縣市巡迴輔導教育及特殊教育學校與相關機構之實務現況。 四、遇見臺灣聽障教育終身奉獻獎得主--林寶貴 教授。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肆、主辦單位: 國立臺南大學
伍、承辦單位: 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陸、協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財團法人雅文兒童聽語文 教基金會、臺中市立啟聰學校、桃園市興南國中
柒、參加人員:共 40 名,備取 10 名,優先順序如下:
1.報名優先順序
2.曾參與及完訓臺南大學聽障師資培訓學分班之學員(暑期班學員優 先),或修畢大學聽障教育學程至少 10 學分。
3.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兒園現職特教教師
4.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兒園現職普通班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捌、報名及錄取方式: 1.採傳真或郵寄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4 月 21 日上午 8:00 開放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滿,將以參加人員之 1-3 項為優先錄取,考慮機會,則錄取各單位之備取名額。 2.隨報名表附上修畢之聽障教育 10 學分之證明文件。 3.請於 5 月 2 日(一)前傳真或寄至本中心,傳真:06-2137944,確 定名單於 5 月 4 日 (三) 公佈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 http://www2.nutn.edu.tw/vhc/。 4.錄取學員參加研討會,由臺南大學出公文請服務單位以公差假處理。 5.全程參加研討會,由中心授予 8 小時之研習證書,無法全程者,依時數 授予必要證書。 6.若有任何疑問請電:06-2138354,洽詢 黃柏涵先生、羅千涵小姐。
捌、參訪時間及議程: 111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7 日(星期三~五);議程詳見附件一。
玖、研討會地點: 財團法人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中市立啟聰學 校、桃園市興南國中。
拾、經費: 1.本研討會提供交通費(遊覽車)及住宿兩夜,恕不提供膳食。 2.本項研討會計畫所需經費由專案「110 年度聽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 作計畫」專案項下支應。
拾壹、本計畫經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內部會議通後實施,依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