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新生您好:
以下為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實施計畫(節錄)與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本土語言類)實施計畫(節錄)。
若您符合新生增額推薦資格、且有意願報名代表本校參賽,請於8月23日(一)17:00前與本校教務處教學組(02-28224682#219)聯繫報名及集訓細節,並將得獎證明(獎狀)掃描或拍照郵寄至spjh-ie@spjh.tp.edu.tw。
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學組熊老師。為利整合同學資料與報名事宜,請準時繳交,逾期不予報名。
教務處 教學組 敬啟
※ 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實施計畫(節錄)
1. 第一階段複賽日期:110年9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2. 第二階段複賽日期: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僅限各組之演說及朗讀項目。
3. 新生增額推薦資格:
(1)110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得市(縣)賽(不限本市,他市亦可) 國語類該組項目複賽第1至6名,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如:110年9月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曾於國中時獲獎)時 ,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本市第1階段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
(2) 110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國語該組該項目第1至 6名或特優,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如:110年9月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曾於國中時獲獎)時,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本市第2階段複賽(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三項僅辦理一階段複賽,故直接參加第1階段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每人申請增額推薦以1次為限。
(3) 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例如國語類跨本土語類)、跨組報名。
※ 臺北市110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本土語言類)實施計畫(節錄)
1. 複賽日期:110年10月17日(星期日)。
2. 新生增額推薦資格:
(1) 110學年度新生於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得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本土語言類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或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言類該組該項目第1至6名或特優,於就讀下一學習階段(如: 110年9月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曾於國中時獲獎)時,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年度本市複賽,不佔該校原核定名額。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
(2)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例如國語類跨本土語類)、跨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