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市府社會局111年4月27日北市社助字第111306539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社會局提供補助予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戶內具有小學3年級至25歲以下在學學生購置電腦設 備,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補助戶數屆滿則提早截止;該局業主動寄發簡章及申請表信件予前開符合補助資格家戶, 為確保家長知悉本案補助資訊,請貴校於111年5月1日起至 5月31日止協助公告周知,並提醒家長收信。
三、檢送本案實施計畫及簡章申請表各1份,倘有本案相關問 題,請洽社會局承辦人周敏軒,電話 1999分機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