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5月31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111014374號函辦理。
二、貴校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及各領 域治療師踴躍參與旨揭研討會,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 (差)假或課務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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